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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对2013年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蓄

2017-12-30 15:50:59 | 查看:

【摘要】: 各市农委:全省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是省政府2013年为农民群众办的五件实事之一。根据《关于下发<山西省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
各市农委:
全省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是省政府2013年为农民群众办的五件实事之一。根据《关于下发<山西省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晋亮联会〔2013〕2号)和《山西省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纪要》(晋亮联会纪要〔2013〕2号)的要求,2018年开展第二块太阳能路灯蓄电池的更换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目标任务
2013年,全省涉及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的115个县(市、区)18427个村,共安装太阳能路灯368609盏。经过四年多的运行,太阳能蓄电池使用年限已到期,需全面更换蓄电池。
二、组织领导
1、精心组织。根据2013年山西省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联席会议的安排,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按照“省规划指导、市采购协调、县实施落实、乡村配合施工”的原则,实行分级负责制。太阳能蓄电池更换工作具体由市级负责组织实施,县级具体落实。此项工作关系到省委、省政府确立的这一惠民政策的长效性,各市农委要高度重视,严格按通知要求部署电池更换工作,具体工作要落实到人头。省农业厅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进行跟踪督查,以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。
2、制定方案。各市、县农委要牵头重组亮化工程联席会议,开展相关工作。2018年2月底前制定完成太阳能路灯蓄电池更换方案,市级制定全市工作方案,并报省农业厅备案。
3、严格招标。按照2013年政府采购合同要求,当年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了工程款的90%,其余10%为质量保证金。质量保证金中包含第二块蓄电池价款。2013年中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,更换第二块蓄电池并经验收无质量问题后,无息退付全部质保金。对于中标企业确实不能履行更换电池工作的地区,市农委牵头形成核查报告,之后各市或者各县组织使用质保金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,招投标计划由市汇总报省农业厅备案,确保按期完成蓄电池更换工作。招投标资金不足部分,市县安排解决。
三、其他要求
1、注重质量。亮化工程招标安装使用蓄电池为全密封免维护胶体蓄电池,容量120AH,使用寿命要求达到5年以上。原则上,按合同要求要用原厂家的产品。更换时要出具厂家的发票原件。
2、按期完工。更换电池工作完成后,市级组织全面检查,省里组织有关部门抽查,2018年6月底前将此项工作全面总结报省农业厅新农村建设指导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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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山西省农业厅
  2017年12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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